一、概述
該儀表是利用紅外測溫原理,無需接觸人體皮膚,對人體的表面(或物體的表面)溫度進行快速測定,測定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2秒鐘,并且具有帶背光源液晶數字顯示屏 及紅、綠色燈指示和溫度數字保持功能,儀器分辯率為0.1℃。該儀器適用于在人流中快速對人體表面溫度超過某特定溫度的人員進行識別.如:學校、工廠、商場等等人群較密集的室內場所。
經過實際測量,證明本技術測溫快捷、精確、可靠、安全、衛生、重復性好、對工作環境無影響等特點。
該儀表符合GB/T 19146———2003國家標準。該儀表不適合用于醫用臨床人體的體溫診斷測量。
二、特征
·非接觸紅外測溫儀
·內置激光瞄準器
·分辯率為0.1℃
·CAL(警示溫度值設定)按鍵
·LCD顯示屏北光源和激光瞄準器選擇按鍵
·自動數值保持及自動關機
EMC
EN:50081-1,50082-1
EN:60825-1
人體額頭皮膚表面溫度與實際體溫對照表: (此表數據僅供參考) | ||||||||
額頭溫度 |
34℃ |
35℃ |
35.6℃ |
35.8℃ |
36℃ |
36.2℃ |
36.4℃ |
37℃ |
實際溫度 |
36.2℃ |
37℃ |
37.5℃ |
37.7℃ |
37.8℃ |
38.0℃ |
38.1℃ |
38.5℃ |
注意事項: 1、被測者不得戴帽或用物體遮擋額頭(允許帶口罩)。 2、測量額頭皮膚表面溫度時,應確保體溫儀指向前額正中并保持垂直方向!測量部位若有毛發或其他物品,將影響測量結果。 3、測量來自室外或來自與測量環境溫度差異較大的地方時,被測者至少在測量環境2分鐘,待與測量環境溫度一致后再進行測量,否則將影響測量結果。 4、儀表從待測環境溫度差異較大的地方取出使用時,應將本儀表放置在待測環境中至少20分鐘后再使用. |
LCD顯示屏 | 31/2數字式帶背光源液晶顯示屏 | |
人體皮膚表面溫度測量范圍 | 30℃~45℃ | 示值允許誤差:±0.3℃ |
物體表面溫度測量范圍(適用于冷庫,食品,塑料,機械加工等) | -50℃~200℃ | -50℃~-20℃示值允許誤差:±4℃ |
-20℃~200℃示值允許誤差:±2℃ | ||
測溫響應時間 | <1s | |
警示響應時間 | <2s | |
溫度顯示分辯率 | 0.1℃ | |
測溫重復率 | ≤0.2℃ | |
發射率設置 | 固定0.98 | |
測量距離 | ≤10cm | |
測量人體皮膚表面溫度部位 | 額頭正中央 | |
預設警示溫度值 | 36.5℃ | |
預設警示溫度修正值 | ±0.4℃ | |
預設警示溫度修正值的環境條件 | 23℃,60%RH | |
理想使用環境溫度 | 16℃~32℃ | |
存儲運輸溫度 | -20℃~60℃ | |
理想使用環境相對濕度 | (20-80)%RH,(30℃時) | |
存儲運輸相對濕度 | ≤90%RH,(40℃時) | |
二極管激光器 | 輸出<1mVV,波長630~670nm,2級(II)激光器 | |
紅外線光譜響應 | 6~14um | |
自動關機 | 7秒鐘后自動關機 | |
電源提供 | 9V電池,NEDA 1604A or IEC 6LR61 | |
重量 | 180g | |
尺寸 | 82*41.5*160mm | |
適用場所 | 邊檢、關口、機場、車站、碼頭等室內場所 |